来源:封面新闻
毛静妮 张吉成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资料图)
为牟取暴利,男子伙同老乡不远千里将老家的“生意版图”拓展到成都地区,短短4个月,竟犯下了四川省近20年来最大的一起制售假烟案。
该团伙销售假烟近十万条,价值超千万元。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披露了这起公安部特大假制售烟案始末,还原案件细节。
庭审现场
弃车而逃,50箱假烟牵出制假团伙
2021年7月8日凌晨,一辆面包车行驶至云南省鲁甸县桃源乡大水塘村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正当烟草局执法人员准备拦车检查时,驾驶员猛踩油门冲卡逃离。执法人员马上将情况通知了鲁甸县公安局。
很快,民警在一条村道边发现了面包车。车内只剩50箱假冒的某品牌香烟,以及一张从成都绕城高速经过的过路发票。通过对沿途监控予以确认后,鲁甸公安机关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了成都市公安局。
就在此前一个月,成都市公安局也接到了来自成都市烟草专卖局的举报线索——烟草局近期查获了多批假烟,来源指向了成都金堂、简阳、青白江等地区。
结合鲁甸县公安的线索,成都市公安局侦查人员推断,成都周边出现了一个大型的制售假烟窝点,金堂县被确定为重点地区。
锁定嫌疑团伙后,侦查人员针对该团伙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跟踪调查,确定出该团伙的核心头目是吴某敏,金堂是主要制假点,在附近的绵竹、青白江、简阳等地区设有封装点、储存点和转运点。
2021年8月11日,侦查人员开始收网,挡获了以吴某敏为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
侦查人员还在现场查获卷烟机、封装机、滤嘴接装机4台,香烟盒皮40余万张,滤嘴棒105万支,烟丝16吨,以及待销售的成品假烟51128条。
疯狂造假,团伙销售假烟近10万条
吴某敏等人是怎么来到成都作案的呢?事情还要从案发前4个月说起。
2021年4月,吴某敏从福建老家动身来到成都,与老乡罗某德、吴某浩等人会合,准备在成都地区合伙建立一个制售假烟的窝点。
随后,吴某敏认识了金堂本地的“合伙人”贺某严、肖某等。大家共同商议,吴某敏留在成都并担任总负责人,其他人负责联系原材料及买家、寻找场地、开拓本地市场等事宜。
一行人很快找到了位于金堂某镇的10余间冻库。冻库外部道路曲折,门前还有4间小木屋作掩饰,四周杂草丛生,正是他们心中制造假烟的好地方。
场地选好,工人、设备、原料陆续到位,为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吴某敏找来了“经验丰富”的生产技师、封装技师。
成品烟生产、封装完成后,他安排人员进行运送,销售地点涉及四川成都、绵阳、云南昭通等地。截至案发,该团伙共销售假烟93300条,价值1072.43万元。
庭审现场
精准指控,34名被告人获刑
该案是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的特大制售假烟案,也是近20年来四川省破获的最大制售假烟案。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指定管辖的公诉机关,成立了由多名检察官组成的联合办案组。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假冒品牌香烟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他们的行为也属于在没有经营资格的情况下生产、销售香烟,故还构成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这在刑法中叫作“想象竞合犯”,依法应当从一重罪处罚。
今年1月13日,庭审历时三天,金牛区检察院办案小组成员出庭支持公诉,针对犯罪集团的定性、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与作用、犯罪金额的认定等庭审焦点,控辩双方展开了详细的举证示证和激烈的交锋辩论。
最终,除首要分子以外的3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案件事实、罪名定性和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并当庭宣判,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万元至一百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六名外籍被告人无罪附加驱逐出境。
(图片由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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